閥門殼體壓力試驗和密封試驗重要提示:閥門的檢驗,應逐個進行殼體壓力試驗和密封試驗,不合格者,不得使用。 (1)輸送劇毒流體、有毒流體、可燃流體管道的閥門。 (2)輸送設計壓力大于1MPa或設計壓力小于1MPa且設計溫度低于-29°C或高于186°C非可燃流體、無毒流體管道的閥門。 (3)輸送設計壓力小于等于1MPa且設計溫度為-29~186°C的非可燃流體、無毒流體、管道的閥門,應從每批中抽查10%,且不得少于1個,進行殼體壓力試驗和密封試驗。當不合格時,應加倍抽查,仍不合格時,該批閥門不得使用。 (4)試驗合格的閥門,應及時排盡內部積水并吹干。除需要脫脂的閥門外,密封面上應除防銹油,關閉閥門,封閉出入口,做出明顯的標記,并按規(guī)定的格式填寫“閥門試驗記錄”。 (5)安全閥應按設計文件規(guī)定的開啟壓力進行調試。調壓時壓力應穩(wěn)定,每個安全閥啟閉試驗不得少于3次,調試后應按規(guī)定填寫“安全閥最初調試記錄”。 【聲明】: 以上文章或資料除注明為上海前澤閥門有限公司自創(chuàng)或編輯整理外,均為各方收集或網友推薦所得。其中摘錄的內容以共享、研究為目的,不存在任何商業(yè)考慮。 目前網站上有些文章未注明作者或出處,甚至標注錯誤,此類情況出現并非不尊重作者及出處網站,而是因為有些資料來源的不規(guī)范。如果有了解作者或出處的原作者或網友,請告知,本網站將立即更正注明,并向作者道歉。 被摘錄的對象如有任何異議,請與本站聯系,聯系郵箱:swkfamen@163.com,本站確認后將立即撤下。謝謝您的支持與理解! |
發(fā)布時間:2010-09-09 來源地:http://zwpbvy.cn |